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操乘马正行,忽田中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操随呼行军主簿,拟议自己践麦之罪。主簿曰“丞相岂可议罪?”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这个故事被当作曹操严于律己的事迹而流传,但却是特权的彰显。后世不少官员也玩起了割发代首的游戏,当违反了纪律甚至法律时,正如曹操的马是因受了惊才犯错,情有可原,谁又没有“割发代首”的可原之“情”呢?
给《三国演义》做过注解的毛纶和毛宗岗父子,看到这里大骂曹操真是“奸雄”好你个曹操,死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其实割头发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叫做“髡刑”。古代人都是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