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下他愿意用生命去护送的书信。
他丢下了薇薇,哪怕这个姑娘孤立无援,楚楚可怜。
他一开始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跑,只知道跑就对了——这和道义与胆量无关,他只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脑子里只剩一个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风镇,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邮差的脚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觉自由自在,厚实的鞋底踏在柔软的苔原上,鼻子撞开清冷的空气,微风拂面,身轻如燕。
挥动双臂,协调身形。
闯过马车,抛下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获得了新生。
他的栗色头发让汗水浸湿,身体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万事万物的色彩都开始变得鲜亮。
这是他从地窖里爬出来时,最开心的时刻。
他忧心忡忡地盼着薇薇女士能多撑一会!
他满心期望着,能靠这双腿跑回镇上!
再快些!再快一点!
跑到黄绿相接的草地里,跑到峡谷的隘口前。
就在这时。
谷口里亮起了百余只绿油油的狼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