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好像在讨论这个县令到底靠不靠谱。
一个二十多岁的人第一个上了堂,跪在地上,双手捧着状纸,头不敢抬。衙役上前接了状纸送到公案上。
李东升接过状纸一看,状纸上写道现有本县金家庄村民李四状告本村封涛,封涛虽饱读圣贤之书,但不行圣贤之礼,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以致家道中落,沦为赖皮。其父生前曾将村东三亩三分地以五百两纹银卖给原告金二,但其父死后,封涛耍赖死不认账。望大人明断是非,替小民李四做主。
李东升看罢状纸问李四“你说封涛父亲生前把地卖给你,可有卖地契约?”
李四连忙从怀里掏出卖地契约,交给李东升。李东升看李四面目普通,不像是奸猾之像。
李东升仔细的看了一遍,见契约上卖地因由、立约日期、方位面积、证人等一应俱全,于是令衙役去传被告封涛到大堂来接受询问。
过了好一会,才看到衙役带着封涛到了县衙。封涛还不知出了什么事,一到县衙大堂,对李东升轻施一礼,问“不知大人传学生到此有何事?”
李东升看封涛一幅呆头呆脑的样子,就说出李四状告他的事由。
封涛连忙斯斯文文地辩解“大人明鉴,此事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