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洋国的司法界,已经到了“一个人只要在印泥做成过政府订单/拿到过需要行政审批才能做的生意的成功”,就直接等同于“这个人肯定给过红包”的程度了。
可见印泥之脏,已经全球闻名。全世界所有主流国家的法官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有可能存在公事公办的政府订单的,但是在印泥不可能。
包括后世要搞一些华为的高管,大洋国也是优先第一步就拉个名单,看看谁当年负责过在印泥卖出过基站,就从这些人抓起。
“跟印泥官方做成过生意”,到了21世纪后,本身就成为一种国际原罪了。
米歇尔.哈彻敢这么干,那是因为他是布列塔尼人,而布列塔尼国是大洋国的一条看门狗,他就是对方自己养的。
顾鲲知道自己跟布系的恩怨纠葛,他不能冒这个险。
就算将来捞船捞多了,不得不选择性地承认几条、选择性地走正规渠道几条,顾鲲也宁可选择周边其他国家。
说难听点儿,就算跟越南人合作,也不至于那么败国际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