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火烧得白茫茫大地净光净,轻则掩盖了贪占财物的真像,重则甚至能保全了自己的身家性命。王星平白天才在书院中与人讨论了《大明律》,同样是因为倒卖粮食引发的惨剧,太祖时大名鼎鼎的郭恒案如何能不清楚。
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这桩旧事发生在洪武十八年【注:1385年】,起因便是户部侍郎郭桓与六部官员相互勾结将地方税粮扣押不报,又涂改账册将公粮私占。朱元璋发现赋粮数目不对,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于是下令彻查。时任御史的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之便勾结李彧、赵全德等贪污官粮。
最后查出郭桓等人总共贪污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都快抵得上国初一年的正赋了。为此皇帝震怒,‘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最后因为追赃牵连甚广惹得地方沸腾,又只得将负责此案的主官审刑司吴庸杀了抵数,这一次大狱最后杀了三万多人,光论波及的人数不比胡惟庸案稍差了。而且这件案子还间接影响到了如王家这样多少商家的生意,四柱账册上那些从‘壹’到‘拾’的大写数目字便是从郭恒案后由太祖皇帝逐次推行起来的,为的就是让账目更难涂改,这一做法后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