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充耳不闻。
他脑海里嗡声一片,尽管不再看那羊皮卷,眼前的画面仍旧是大大小小的文字,浮浮沉沉。
像……太像了……
黎盏的字就是这样,恣意中带着一抹娟秀。
她生前就喜欢在成王府里的荷花亭里写诗作画。
他嫌她字迹太过娟秀,一旦下笔,甭管是写山河千里,还是孤漠骄阳,都带着闺中小姐娇滴滴,柔怯怯的私情。
他闲来得空,便会掌着她的手,横撇竖捺的纠正。如此反反复复的练了五年,娟秀的字体上才生出些许放纵。
在他看向羊皮纸的一瞬,后脑勺就跟被人敲了一闷棍似的,仿佛这四行字,就是他掌着她的手写出来的一般。
不可能,这不可能!
黎盏已经死了!子宫被活生生的拉出了身体,失血而亡。
死后他拗不过白采宣的要求,亲手砍下了她的头颅,和他父兄的脑袋一同挂在城门上!
他一直在心里否定……不是不是……天下人的字形千千万,只是碰巧了两人雷同而已。
然而,待他彻底读完这四行字,便犹如五雷轰顶,彻底的分崩离析。
各自金锁锁宫门
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