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出来。
这是一份开印染厂的合同,之前本地有一家很大的纺织公司倒闭了,孟家联合殷家把这家纺织公司给拍卖了下来,并且重新成立了一家公司。
而且殷尘还非常谦虚地把股东里面最大头的那个让给了孟家,自己只占了小头。
顺便又拉拢了其他两个从大企业退下来的领导,以个人名义入了股。
这样下来,这家新公司就是孟家占股百分之七十,殷家占股百分之十五,其余两人均分剩下的百分之十五。
看起来好像是孟家占了最大的便宜,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但实际上,且不说殷家入股的都是一些旧机器,真正出的钱有限,就连剩下那两人,其实也只带来了几百万资金而已。
然后拿来一些可笑的商标权,专利权用来入股,居然也在原主这里过了关。
所以最后算下来,拍卖破产纺织企业的十五亿,基本上都是孟家出的。
一个市值120亿的公司要拿出十五亿的流动资金,可以想见几乎是把自己给掏空了。
而最最可怕的是,最后这个前期拿出十五亿拍卖进来,后来又陆续投入几亿资金的印染厂最终没能成功投建运营。
因为上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