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而复返,手里拎着一只兔子,心情很是愉悦,所以情不自禁地唱起了歌:“唱山歌唻,这边唱唻那边合,那边合。”后面咋唱来着?凑,忘了。“唱山歌唻...”,常平又唱了出来,这次唱的更大声,大山里都出现了回音。奶奶地,我原来唱歌这么好听,如果去参加一档选秀节目,一定能冲进前三,这嗓子,这声音,啧啧啧。
常平哼着小曲,利索地把兔子拨了皮,洗干净,从包里掏出调料,均匀地洒在兔肉上,然后点着火把兔子架在了火上。可惜呀,那么可爱的一只兔子,就变成这份模样了。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呢?因为我饿啊!
一只兔子下肚发现更饿了,看着飞过的鸟儿都是烧鸡的模样。舔了舔嘴吹,嘬了嘬手指起身看了眼周围,没有兔子了,倒是有老鼠,对那种动物实在没什么胃口。如果采两个野果有好啊!
装了一壶水再次踏上了寻找凶手的路,看着离着近,走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火辣的太阳晒得头皮疼,于是用草编了一顶帽子戴在了头上,绿呀,绿得闪闪发光!
站在山峰上看着远处的山峰,大概有七八公里的样子,喝了口水下了山峰往另一个山峰走去。
嗯?有烟?难道有人?常平觉得应该去看看,没准儿是驴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