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场景都已被模糊掉,唯一留在他脑海里的,就只有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眸。
那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但在此之前,他已见过了她的相片。并已知道她的专业,知道她打几份工,也知道,她的生活窘困。
事实上,那一晚,也算不上是偶遇。他在她从学校出来时就跟了她,她去做兼职时,他的车就停在了店外。
她打车时,他听到她和摩的师傅说去合欢街心里起了几分的好奇,便也开车跟着。只是,后来他接了一个电话,在入口处就将她跟丢了。于是便回到了车里。
她出来时浑浑噩噩的,那两个小混混远远的跟着她他是先发现了的。那一场抢劫,他本是能阻止的。但不知道出于什么,他并未阻止。冷眼看着那两个小混混夺她的包,将她踢倒在地上。
他从父母相继离世就已是冷心冷肺,那一晚,他开始未阻止,后来也并不打算多管闲事的。是最后,隔着车窗玻璃,看见她被踢打得狼狈至极也倔强的不肯出声儿,这才下了车。
也正好,有了接近她的借口。
后来每每想起来,他甚至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怎么能冷眼看着她一柔弱的女孩子被两大汉踢打的。
程洝深深的吸一口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