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我和她应该都能成为这南瞻国中顶尖的抄书匠,然后名留史册吧!
啧啧,像我这个年纪,就有如此理想和抱负的人,怕是不多了。
等抄完第四十遍时,我的眼皮打架打的管不住,手也有它自己的想法,不听使唤。我辍笔小憩,想着按照我这般抄写速度,定是甩于归几条街了,我也不好太过优秀,让于归难堪不是,于是我决定等等她,让她赶上我后,我再开工。
可等我溜过刺探军情后,顿时自尊心受挫……
她已经抄完七十六遍马上进入七十七遍,关键字还写得工整。
算了算了,这无关紧要的比赛有何意义。于是我决定,自暴自弃,伏在桌上呼呼大睡过去。
这一觉迷迷糊糊地不知睡了多久,等我醒来时,落日余晖还停留在墙头,桌上有我的哈喇子,睡眼惺忪抬头处,是于归得意的握着一叠厚厚的纸向我炫耀。
“睡得好吗?待会儿交不齐一百遍,怕是郝夫子得留你用晚膳吧。”
郝夫子?
一百遍!
我的一百遍~
算了算了,我决定再次自暴自弃,辍笔潜逃。
我拽起于归往外窜,丢下东珠和朵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