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坐失机宜”,造成但求自保而难以自保之局面。
“假令并犯宣府,则大同应援为急,如并犯大同,则宣府应援为急,若先事一有所拘,而临事则有所诿,兵革之际,易相推托,将不免于误事。”
有鉴于此,为统一宣、大二镇兵权,加强二镇间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行动,需设重臣统驭,故明廷于景泰年间设宣大总督以统二镇。宣大总督设置后,置罢不常,至嘉靖二十一年始定设不变。
宣大总督设立后,除统领镇兵协调二镇行动外,还于嘉靖二十一年获得了兼理粮饷之权。
“壬午,升整饬北直隶山西河南军饷右佥都御史翟鹏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军务,兼理粮饷。”
后来防御形势日趋严峻,遂增重宣大总督之权,除事关机密者不得自专外,其余兵马、钱粮许便宜从事,先发后闻。《世宗实录》载:“户科给事中刘绘奏:‘顷者,北虏南侵,陛下特敕兵部侍郎翟鹏总督军务,臣惟虏遁而总督罢,虏至而总督增设,事出仓卒,机不素定,此非所以专责成,而图茂功也??臣请陛下自今专任翟鹏,凡军马、钱粮悉得便宜从事。’??上是之,即诏翟鹏除事关机密者不得自专,其兵马、钱粮许便宜从事,先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