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不能维持。也许到时候他要考虑稀释一小部分股权,或者拿面子来换钱,这些得到时候再看。
既然不需要学习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制度体系,那么要学的就只有经营手段了。
永乐朝对安南的控制之所以失败,归根结底是入不敷出,亏本太严重;欧洲人的殖民统治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铺开,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的殖民地政策可以盈利。
殖民地盈利,则又有很大一个原因,是类似于东印度公司这样的代理人模式。
东印度公司首先考虑的是盈利,其次才会考虑持续开拓殖民地,而开拓更多的殖民地,又是为了更多的盈利——只有这样的“利滚利”,才是可以维持的。
“京华十六条”里那么多关于商业的条款,就是为此而设。甚至包括其中政治意味很浓的一些条款,本质上来说也是为了能保障这些盈利。
但高务实知道,不管是英国还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都有一点是他不能随意学的,至少在安南不能随意去学。
这一点,叫做掠夺式殖民地政策。
比如说英国东印度公司很长时间内在印度莫卧儿王朝保持着零关税的特权,这一点高务实就没学。虽然“京华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