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骟马一匹,拟价十二两,搭配段布官货一分,实价银八两余;中骟马一匹,定价十两,货实值银七两余;下骟马一匹,定价八两;货实值银六两余。
这个价格,可比当年便宜多了!高务实犹记得十年前的时候,曹淦告诉他,一匹上等骟马价值至少是二十两以上,而且还不容易拿到货,当时只有他能搞到。
想不到十年发展下来,别说京师的牛羊肉比猪肉便宜的情况一直持续下来,甚至连马价都降下来了,这互市的功劳,真是谁也不能抹杀。
朝廷规定价格的原则高务实倒是知道:“务使客商有利,夷价无亏”——也就是要使蒙汉双方两获其利,所谓双赢是也。
曹淦也佐证了这一点,他说如汉族商民,概以故衣杂货,每值银七、八两;即买儿骒马一匹,可卖银十余两,各以次从便加减,率得厚利,远迩欢腾。
由于价格规定得较为合理,蒙古方面,诸部落首领“感德日深,赴市日众,市马日多”,这就使互市中马匹的成交量越来越多。
曹淦甚至还给了一个早期的统计数据:隆庆五年,宣府、大同、山西三处互市成交的马匹有6850匹;隆庆六年为7845匹,到了万历元年,直接激增到19103匹,而万历二年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