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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实在是太黑暗了!露娜愤愤不平地想。
当她因为盗窃罪的嫌疑被带到警察局之后,就一直在经受无休止的拷问和折磨。作为一个贫穷得只有几件换洗衣服的乡下女孩,既没有律师来为她维权,也没有亲友来为她说话,更没有看到传说中“疑罪从无”和“不得用刑”的神圣原则。
不是说好了英国是判例法的国家吗,不是应该遵循证据不足就不能定罪的伟大传统吗?为什么偷盗的罪名眼看就要一步步地落实了,明明他们没有任何的证据和口供啊,明明我在拷打中坚强地挺下来了呀!
可怜的露娜差不多忘了,西方现代法律体系中还有另外一条神圣原则,就是更高境界的“自由心证”。
对于有身份地位的上等人物,自然就是疑罪从无。但对于穷生盗心的底层贱民,“疑罪从有”也是非常符合逻辑和理性的推论。
所以圈地运动的时代,只要流浪就是犯罪,一经告发,就要被卖为奴隶,三次逃亡还会判处死刑,任何人都有权将流浪者的子女抓去作学徒,当苦役。
如今的法律虽然不再将自由的穷人直接认定为罪犯,但是从重从快决断琐碎的底层犯罪,也是符合维稳的需要的。
露娜不想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