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包里的手机,翻出一个号码,拨了过去,“胡蝶,你走到哪儿了,你刚刚不是说要买高跟鞋吗……”
二十分钟后,胡蝶翩然而来,望着尤桐递给自己的礼盒,一双美眸瞪得大大的,“尤桐,是你发烧,还是我发烧啊,你真的要把它送给我?!”
“嗯,反正我也不会穿,如果你喜欢的话就拿去吧。”尤桐淡淡地说道。
以刚刚黎远航的作为,她想把鞋子还回去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她不会再要他的东西,之前的药和书,都是妈妈转交给她的,她不得不收,但是这双鞋她绝对不会穿,可是东西已经在它手里了,与其丢了,倒不如转手送人。
每件东西都有自己的价值,而这个价值不在乎贵贱,而在于得到这件东西的人是否真的需要。
胡蝶伸出纤纤的细指拎起一只高跟鞋,垂涎地呢喃,“我喜欢是喜欢,不过这个鞋一看就好贵啊!”
尤桐微微莞尔,将礼盒塞到胡蝶的手里,“你喜欢就拿去吧。”
“那我就不客气啦!”胡蝶扬了扬红唇,很是高兴,不过随即又是懊恼,“天哪,我都有点舍不得穿呢,不如拿去卖掉,呃,不不,好歹穿一次,然后再转手吧?!”
尤桐瞧着胡蝶孩子气似的犹豫,但笑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