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两种,一种是豪爽能打,另一种就是能喝,喝酒干脆利落,很显然,王旭两者都占了,再加上给裴世豪老屈和刘海斌几人治伤,一瞬间就被一群兵王接纳了。
王旭也不过二十五岁,正值热血,原本就喜欢热血军人,再加上出身农村,对这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很喜欢,情绪也很不错,一群人兴致高涨,每人三瓶酒下肚,才开始吃菜,很显然,三瓶啤酒才算是热身。
三瓶酒喝过,才算是步入正轨,一群人才拿起筷子开始吃菜,边吃边喝,不知不觉一个小时就过去了,百十来瓶啤酒竟然成了百十来个空瓶子。
老屈几人依旧是面不改色,说话声音洪亮,起身又把前几天剩下的啤酒搬了过来,等到所有的酒喝光,裴世豪就要出去再买酒。
王旭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十点了,看着不少人已经喝得微微有些晃悠,出声道“裴大哥,算了,今天已经喝的不少了,改天有机会继续。”
“这怎么行,这才哪儿到哪儿啊。”老屈一拍桌子,也站起身来道:“王兄弟,这么点酒,兄弟们才刚刚尽兴,说好了不醉不归,怎么能半路算了,我和小裴再去买酒,顺便再带点凉菜回来。”
老屈说着话,就起身往外走,走了两步,身子就晃悠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