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回去做做东西。
“不可以!零一,走快点,别让敌人跑了!”
“嗯!”
零一拐个弯,走得很快。
孟信叹息一声,垂着头,跟在后面。想偷个懒,容易么?不容易啊!
走在最后面的余泽下意识地瞄了一眼孟信甩动的手,手从拐角消失,不过仍然在余泽的脑中停留。
那是孟信的左手,很粗糙,掌面的老茧非常多,一层叠一层,肉泛黄,进化者的代谢功能很强,这样的老茧撑不住一天的修复,但孟信手上的老茧每天都有,这意味着他的双手每天都很忙。
余泽已经观察孟信的双手有段时间了,越观察越觉得不对,狙击团的团长不会用狙击枪,这本身问题不算大,但手上那么多茧怎么解释?身处狙击团,满手的茧,却不会用狙击枪,这些信息组合起来,就很奇怪了。
孟信无意间随意说过,他是狙击团里的杂工,每天都要给一个人打下手,搬很多的器具,他不用说,大家都能猜到这个人是谁,应该就是狙击团里最擅长造枪的神秘人。
没人见过这个人,但他确实存在,这似乎也是一个问题,而且,余泽看过孟信时常揣在兜里的右手,上面的茧多得恐怖,最外层的茧已经干裂发黑,这给余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