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终成眷属,说不定再过个百十年,就会变成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样的故事流传下去。
对此,李道士只能表示,哥虽然已经不在江湖混,但江湖上依旧保留哥的传说。关键是,他也不知道事情会被炒的这么火啊!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剧情大反转,李道士一举弄死那藤鬼后,就面临着一个难题,他怎么去跟别人去解释,毕竟花魁是鬼怪这件事实在是匪夷所思,而且还容易给他惹上人命官司。
这可不像是对付董家的那窝狐狸,首先这古代的婢女、下人都是有卖身契的,严格来说都不能算是人,被主家打死一两个都不用去衙门解释的,而且有永宁伯四公子背,官府也不敢细查。
但这事性质可不一样,京城的花魁相当于当红一线女明星,而且人家在长安城还有好多官宦人家的粉丝,又是在皇帝面前献过舞的,可以说已经脱离了舞女的档次,相当于文艺从业者,这要是在江南出了事,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名声在城市范围内流传的道士,所以说,私奔永远要比谋杀的好,而且府尹题词,未尝没有把这件事定性的意思。
但他很显然低估了苦闷的古代人民对于八卦的精神需求,只稍稍传播,这事件的名声就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