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不得进入高丽,由高丽来为华夏军提供后续的给养,如此一来,才能达成最稳定的战后秩序”
面对投降者,许多人会觉得对方不应该提出任何条件,这是对战胜者的蔑视,甚至一定程度上否认了战争成果。但秦凡也知道,对方提出的这些条件,其实并不过分,这三个条件,唯一从实际出发的,仅有第三个,其他两项仅仅是一纸空谈,华夏方面甚至可以随时撕毁协议,所以,第三个条件,是高丽唯一的自保手段高丽若是没有军队的话,只能通过对物资的控制,来达到一定程度上制衡华夏军的目的。
这种制衡的效果自然是十分微弱的,也在秦凡可接受的范围内。
但是,敌我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敌人的“巨大”让步而发生改变,秦凡作为胜利者,没必要按照常理听从对方的安排,胜利者,拥有绝对的吃下胜利果实的权利。
“第一,高丽必须无条件投降第二,高丽的军队由华夏军统一接管,可以保留部分编制,甚至可以保留一些军官的职位,但所有的命令必须听从华夏军的指挥。第三,高丽军政府必须全面配合华夏对高丽的整体占领协助华夏新政府接管各大重要城市第四,高丽必须宣布对华夏的臣服,从此作为华夏新人类政府的一个省,名义上是华夏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