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情,她的几个姐姐对她都很照顾,她在林家生活的那十几年,虽然每天仍然要辛苦工作,但是还有两个留在家里的姐姐暗地里帮着干不少,所以她相对得。比她的姐姐们吃得苦少得多。她长相甜美,皮肤白皙,身材娇小,有着多年讨好人和看人眼色的经验。不论男女,都很难对着这个很会说话的小女孩有什么恶感,所以没上过几天学的她从一开始因为长得漂亮被安排在某酒店当迎宾,到得后来得以进大堂当个小领班,也是在那个时候,林珍认识了田兴远。
前面说道。看人眼色是林珍的本能,她很快就会人群有发现了田兴远这个优质股,他长得帅,又年轻,又有钱——穿的戴的都是名牌,吃饭总是他结账,打开钱包,里面的现金多得让林珍忍不住想流口水,还好色——身边带来的女伴换得比衣服还勤。这样的男人如果能搞上手,哪怕不能长久,也很是能捞一笔够她花用几年的钱了。
于是哪怕后来明知道田兴远家里有老婆,她还是义无返顾地开始勾搭他。那个时候,大约是80年代,经济刚刚开始搞活的时候,田家在当时整个B市都很有名,归国华侨,创业起家。但是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却没有像现在这样,男男女女的私生活完全可以用放荡来形容,那个年代,敢于不要脸的女人少,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