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男子手写证词:
我叫蒋朝阳,那名被我当街追砍的女性,是十年前将我从父母身边拐到这里来的元凶之一。也是她,拐回了小然,那年才七岁的无辜小女孩。她断断续续地病了好久好久,可是她是那么的坚强,一直挣扎着活下来。
病魔没有打到她,地震没有伤到她,她那么小,求生的欲望那么强烈,最终却死在了一群人渣手里!所以我恨!恨那群人贩子,如果没有他们,小然可以在父母身边无忧无虑的长大,今年也是上初中的年纪了。
这个女人我盯了她好久,她自己有儿有女,连孙女都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住着高楼大厦,穿着绫罗绸缎,吃香的喝辣的。却拿别人家的孩子不当人!生生打断手脚什么的不在话下。我只读到初中,不懂什么大道理,更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圣人,但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我也听说过。她这样禽兽不如的东西,凭什么过得这么好?
其实我觉得我冲动了,当街砍死什么的,实在是太便宜她了。我应该把她的小孙女拐到手,打得断手断脚的送回去,让她也体会一下痛失亲骨肉是怎样一种切肤的疼痛。
我只恨我没有本事找到她另外三个同伙,将他们也亲手杀死。
既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