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住在爷爷奶奶和二叔家里。两个城里丫头来到乡下,成天就是摸鱼捞虾田间地头到处疯跑。不是到人家地里偷玉米棒子就是怕人家果树掏鸟窝。惹麻烦的本事一点儿都不逊于男孩子。也是乡里乡亲好说话,不然每天上门告状的村民能把苏家门槛给踩塌了。
某天早上又琢磨着今天应该怎么玩儿的两人看见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背着个箩筐往林子里走,两人一好奇就跟了上去。一搭话得知小姑娘是要去林子里捡山货,顾媛果断掏出两颗棒棒糖收买了小姑娘,答应带两人一起去。那一天两人用衣服兜了不少山珍野果回家。还高兴地在家里逢人就要把事情说一遍。后来两人又跟着小姑娘去了几次。自然也就熟络起来,只是可惜那年暑假之后就很少再回来,也不再有什么联络。渐渐就淡忘了。
忽然间苏晴竟想起了那小姑娘的名字,小花。竟然就是眼前这个姑娘,王小花。曾经苏晴还会时常想起那些无忧无虑的少女时光,也包括那个暑假。只是没想到时隔多年还能再遇到曾经的人,并且还是这样一幅令人唏嘘的景象。
不过如今的世界,这样的相遇不是更令人感到习以为常吗?
“小晴。”二叔将苏晴拉到了门外。
苏晴看着二叔又是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