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不是说这家成立还不到一年时间的IT小公司市值一亿美元以上?但显然这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 不过,梅塞尔也相信陈锋的眼光,见他执意要入股这家小公司,便不由对Google也产生了浓厚兴趣,通过调查,尽管他受专业和时代的**,对未来互联网发展的前景还不是很明了,但因为有过前车之鉴,这一次他还是决定紧跟boss的步伐,在经过陈锋的同意后,也以个人的名义投资1000万美元,当然这都是通过委托的形式展开的,要不然别人知道了居然大名鼎鼎的金融大鳄和国际投资家看中了这家小公司,说不定闻风而动,坐地起价的事情也是有的。
在谈判代表经过和Google两位创始人的几天谈判后,双方一致同意,委托人之一陈大勇投资5000万美元,将占Google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霍尔曼.梅塞尔投资1000万美元,则占Google百分之十三的股份,此外佩奇和布林各占9%,剩下的4%则由第一批小额投资人的分享,并且规定佩奇和布林拥有公司的具体管理权,非重大失误和亏损,股东大会无权解雇两人。
协议达成后,梅塞尔第一时间传给了boss,陈锋便让麦向东大律师带着父亲的授权,亲自走了一趟美国,代父亲办理了一系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