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手及所属团体负责人不得对评判员的宣告及判定作异议申诉。但可在大会结束后2周内向规则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14条
击倒读秒
1、所谓击倒,是指选手因被攻击而受到伤害,脚底以外部分接触地面的情况
2、即使未受伤害,选手倒下后不能迅速起身的情况亦为击倒
3、选手受明显伤害,主裁判判断其继续受攻击的话情况危险时,即使选手没有倒地,主裁判亦宣告击倒(StandingDown——站立击倒)
4、击倒读秒随主裁判“down”的口令及手势开始进行。主裁判发出“down”口令之后,场内MC(??)根据记录员的秒表正确计算的秒数进行击倒读秒。只有主裁判可发出“down”口令
5、获得击倒的选手在主裁判作倒地读秒过程中,必须在中立绳角待机,直至主裁判作出指示为止
6、获得击倒的选手不服从上述指示时,主裁判应中断读秒,确认选手移动到中立绳角后再继续读秒
第15条
助手
1、选手应有1名主助手和2名副助手,合计3人在拳台侧待机
2、3名助手在回合中必须在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