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性。加一组实验,就需要更过的试验经费……”
张正国抢白道:“我们张氏集团愿意承担多出实验费用。”
秦箫继续说道:“其二,也正是我要说的,即便原告方愿意提供相应费用,但是本案是关于两种药品是否具有足够的相似性的商业侵权案件,对一组动物同时用两种药物,我本案对于本案的取证毫无用处,我甚至有理由怀疑对方有想通过这额外一组的实验,获取我商业机密的目的。”
此时张正国的律师示意有补充,他说道:“我的当事人张正国先生只是同意进行动物实验,但是对于两种药物,只从疗效上进行区分,并不具有说服力,而我的当事人只是在这件案子上起诉黛西制药方在某些工艺上有侵犯我当事人专利的行为,即便在某些工序上有所改进。”
苏小曼提出抗议,法官示意小曼发言。她接着坦然地说道:“关于商业侵权,尤其是专利的问题,我的当事人告诉我,他所生产的黛溪白酊工艺完全不同于贵方的张氏烧伤膏,至于对方律师提出的关于某些工艺侵权问题,我与我的当事人并不知晓张氏烧伤膏的制作流程,而关于黛溪白酊是否关于某些工艺侵权,我恳请贵方拿出切实确凿的证据,既然贵方没有证据,那么我方的侵权属于子虚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