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族长,都要分别议处。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海宁陈氏虽然不在旗内,不在选秀女之列。但是按照满汉不通婚旗民不结亲的规矩,为了把陈氏抬到侧福晋位子上,弘昼便请乾隆下了恩旨抬旗。这样一来,也算是帮了陈静颜大忙,现在她已经是汉军正白旗的在旗秀女了。
——陈家抬旗是弘昼请的恩旨,陈静颜入籍则是钦差大臣傅恒亲自督办,造具秀女清册的时候,自然不会落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