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缘分这种事情,真的非人力所能更改。
第一件大事发生时,我正在绞尽脑汁苦思出去的办法,本想去凑个热闹,但觉得都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结局已定。没什么可以担心的。
这件事是,沈云蓁被诬陷杀人,诬陷她的那名女子正是那日与她一起逛街时,走在中间的那位姑娘,叫潘雨佳。是个富家千金。母亲死得早,父亲续弦后多了个妹妹。那日她与这妹妹发生了争执,她受了一肚子的火气,恰逢一个小丫鬟不小心打坏了她的子华镯,她雷霆大怒,亲自提了鞭子在院中毒打那丫头。却不慎将人打死了。她连夜和几个心腹将丫鬟的尸体埋往城外,没想三日后就被人发现了。她干脆恶人先告状,跑去京兆府尹那又哭又怨,将一切赖给了不久前刚去过她闺苑的沈云蓁。
九皇子大婚在即,盛都脚下发生这样的命案。引起了不小轰动。
沈云蓁被石千之亲手抓进了大牢,正直固执的捕快说会尽快帮她抓到真凶,但倘若人真是她所杀,他只能秉公办事。
他是个捕快,这个说法没什么不对,但他是捕快的同时,还是沈云蓁的心上人。
他说出这些话时,沈云蓁背脊挺得直直的。挨着冰冷的墙角,漠然望着他,待他一转身。她的眼眶就红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