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准备亲的似乎是位男侍从,一个留小胡子的中年男人。难道说城主有特殊嗜好?小胡子的中年男人已经开始拼命挣扎,捍卫自己的丝质外衣。
肥城主似乎刚发现自己怀里搂抱的人到底是谁,两人对视一眼之后,不约而同的呕吐起来。
我正趴在墙上看得不亦乐乎,却忽然想到自己来此并不是为了看戏。可转念一想,来干什么呢?杀人,如果干掉下面那“头”城“猪”后和死了只蚂蚁一样没动静的话,我肯定第一个动手。可我知道不会这么简单的,经历了不少事情之后,我明白象自己这样的史莱姆从世界上消失了不过是小事一件。即便是比波那样杰出的史莱姆也是一样。但一个人类的城主死了就会引起一阵轩然大波,到时候受牵连的恐怕会非常广泛。虽然这些牵连不一定会和我有关,而且我对人类也没什么好感,但现在拉斐城的平静,我还不想打破。往往破坏平静的事物,不是血腥的,就是暴虐的。
看情况我只好学一回游侠里的侠盗了。劫富济贫,行侠仗义,这可是每一位冒险者的梦想啊。而且如果只是抢劫的话,应该会怀疑是人类控制魔兽干的,绝对不会怀疑到我们头上来。
说干就干,我先窜入附近的书房找到一些纸张,大笔一挥,道具顿时就完成了。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