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的考辛斯清楚的知道他想要干什么。可是考辛斯相比于吉诺比利他的脚步太慢了。
李锋也被邓肯卡在了身后,尼克斯现在还是小个阵容,内线没有太多屏障。如此一来,就看吉诺比利,潇洒的冲到了尼克斯的篮下,闪开了利文斯顿的防守,一个抄手上篮将篮球放入了尼克斯的篮筐里面。
吉诺比利在马刺最需要火力的时候,终于为球队带来了两分。马刺也终于可以稍微喘息一口气了。
可是有一个人却偏偏不想给马刺半点喘息的机会,李锋几乎是在吉诺比利得分的第一个瞬间,就跑过去,将篮球捡起来扔给了裁判,然后让考辛斯快点发球。
在这个最为紧张的时刻,李锋没有受到吉诺比利得分的半点影响,他心里只有进攻,只有讨还回来刚才的两分。
这个样子的李锋,考辛斯真的不知道是他的神经特别的强韧,还是这个人真的就是一个脑细胞。
其实。李锋是两者兼而有之,所以他既强韧,又单纯,此时时间仅剩下41秒了,分差还有5分,可是李锋却毫不紧张,他的心脏里面只有比火还要热的血,只有无限的亢奋和冲动,只有无穷的战斗意志。
意志这玩意儿可以决定很多的事情。尤其对于李锋这种单细胞的偏执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