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历史上的很多场继承权战争都是这么打起来的,连时代已经很靠后的普法战争,直接起因也是如此)——这才是古埃及王室连续几千年坚持近亲结婚,不让其他家族的女人当王后的根本原因。
所以说,在《尼罗河女儿》之中,曼菲士法老想要逼迫爱西斯女王远嫁巴比伦,这个情节是不太合理的。按照当时的习俗,如果法老实在不想迎娶自己的亲姐姐,通常也只能把她下嫁给大臣,或者让她当祭司孤独终生。如果硬要让法老的女儿远嫁外国,那就是空前绝后的“革命性创举”,肯定会搅得举国大哗。
回到正题,在阐述了古埃及的近亲婚姻之后,我们又该怎么看待这一严重违反现代伦理道德的习俗呢?
首先,我们看问题不能脱离时代背景,更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来要求古代人。
请容我在这里指出一点: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世界各地的婚姻状况全都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在那个蛮荒蒙昧的时空中,兄妹或姐弟结婚根本就是司空见惯的常事,而不是古埃及文明的特例。
在埃及神话、日本神话里,甚至基督教的《圣经》之中,都有这方面的描述。就连观念比较保守的中国人,也是到了西周时代,才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