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着眼角的两滴酸泪,却是难掩眼中的那抹得意,哼道,“我是谁?是尊贵、聪明的道格拉斯!在部落里,所有人都得听我的!”
“……小人得志也就这幅模样了吧?”
接下来秦奋又问了几句,这才总算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原来问题出在‘祭祀’这个称呼上。
半兽人祭祀通常都掌握着一些很古怪的能力,比如兽化、比如火焰、比如控制动物等等,这种“超常识”的能力让其它半兽人又敬又畏——就好像普通人突然遇到特异功能者,第一个念头绝对是敬畏抗拒,而不是想着要把对方扒皮抽筋。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半兽人因为常年不洗澡的缘故,体表污垢堆积,一旦受伤很容易引发炎症,就算它们身体素质强悍不是那么容易死亡,痛楚却也无法避免,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腐烂化脓等等症状……然后,道格拉斯这老家伙在迷雾山脉中发现了一种叫巴璞的植物,外形有些类似于剑兰,可以把其理解为烟草、大/麻、镇定剂等等,独家配方一出手,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受伤的痛楚。再加上“超越常人”的智商,于是顺理成章的,道格拉斯成为了整个半兽人部落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这其实很好理解:狼群有头狼,原始人有母酋长,鸡窝也有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