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后世的饭局那样一顿能吃三四个小时,事实上,就算是吃得最慢的艾佳儿,也是在二十分钟内解决了面前的食物,然后银子大小姐就将剩下的垃圾收拾好,到附近去挖坑掩埋了。
鹰眼则坐在一旁,取出了一个大型的保温杯,对着嘴口咕嘟咕嘟灌了一气,然后长长哈了口气,空气中立即多出了微酸的味道,想来应该是专门用来醒酒的酸梅汤。
这时候日上中天,阳光正好,温度大约有二十度,晒在身上很快便出了一层毛毛细汗。
鹰眼将杯子一收,转身就要离开赶路,却被秦奋拦下道:
“不急,先消消食,我也个血之分身怎么样。”
说着拿出了那个血色的骷髅头,尝试起来。
分身只有本体二分之一的属性,在这个英雄多如狗大神满地走的世界,可谓不值一提,顶多也就比普通人要强上一截。不过毕竟是装备的自带技能,要求也不能太高啊。说到底,秦奋还是一个弱肉强食主义者,他最喜欢的就是叫来十个人踩一个人,绝对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的,而且分身也可以充当人肉小炸弹嘛,天天召唤吸血鬼侍从,生存点的消耗也是很惊人的。
不过在简单的查,才发现这颅骨的使用方法颇为邪恶,居然需要使用者将手腕塞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