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淫,发誓自己一定让自己孙子刨出自己的骸骨,背着飞上蓝天!
据韦德所说,他是偷跑出来的,除了寻短见没有其他的想法。现在也不知道还能干什么,于是他现在干脆打定主意,准备做曹爵爷的追随者。
这种决定被巴克利视作是色迷心窍,如果不是指望祭司老爷的号召力给他找媳妇儿,追随个屁,估计这小子老早跑没边了。
韦德则固执的坚持,自己这条小命就是曹爵爷捡回来的,就算是刀山火海,自己都不走了!哪怕得知这祭司老爷现在就住在诅咒之地,韦德也只是咬了咬牙,根本不打消念头。
诅咒之地的名头吓得倒愚昧的人,却吓唬不了好汉。这个说法深得曹爵爷的认同,总算是认可了自己多出一个追随者。
追随者这个习俗,无论是在比蒙帝国还是在那些人类帝国都是存在的,说白了,就是一种个人崇拜的习俗。很多勇士都会选择成为一些大人物的追随者,因为他们相信这位大人会给予他们荣耀。
比蒙帝国最有追随价值的,那无疑就是祭司了。而人类帝国当中,就是魔法师。当然也有武士追随武士的,只是比较少见而已。
&要真是走了,我才是傻德心说,他和巴克利较上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