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是用来砍人的,那要那么多宝石镶嵌干什么,去掉那些饰物追求朴实无华才是最合理的。这个说法得到了所有劫掠团战士的认同,特别是森林狼战士们脑袋点得和小鸡啄米一样。他们第一次见到老板的腹黑,对于这种另辟蹊径的购买方式表示了自己绝对的敬意。
就这一次购物经历,他们就明白了劫掠团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也明白了自己老板是个什么样的货色。要说大陆上最适合干劫掠团的人,除了曹老板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怀里抱着一口光秃秃但是杀气毕露的大马士革弯刀,腰间插着一柄坎查短刃,背上插着五根纯钢标枪,身上是精致的皮甲。加内特何曾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出发之前,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够得到一柄菜刀就心满意足了,他要的只是一滴水,而曹老板给了他一场倾盆大雨。加内特今天一口酒还没有喝,可是整个人却已经快要醉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老板?给自己麾下兄弟买东西花钱如流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双足飞龙幼崽用来当狗养,还是斯里兰卡颇具传奇色彩的青天大老爷,甚至还是一个高贵的神殿祭司,难道这是兽神特意安排来拯救自己的使者吗?加内特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只是摇摇晃晃的跟着那些不时对着街边小妞吹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