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狂仙 > 正文 第十七章 哥不差钱
十二岁的孩子,去高中借读并且跟得上。
    当然,十二岁的孩子若是上少年科技大,那也不是完全没有,不过这是绝对的妖孽,而且家庭条件得足够好。
    而朱盛天的行为,就是他一直在上小学,成绩平平——或者学了一些高年级的知识,但也就是那么回事。
    可他在十二岁的时候,说我要上少年科技大,并且在二十六天里一路跳级,第二十六天考上了少年科技大——这根本不能用妖孽来形容,只能说是气运之子。
    对周氏族人来说,这个传说未免有点遥远,但是一个下界的土鳖,飞升上来,都能一个月升到游仙三、级,这就太刺激人了。
    陈太忠并不知道,青石城里发生了这样的事,他来到城里,交了任务,得了四百二十灵之后,去制器的铺子,又买了一把长刀——他还是觉得,用刀比较顺手。
    不过这次,他买的是中阶上品的长刀,对应的是游仙六级,游仙四级的他,有中阶下品的长剑可用,撑上一段日子,升到六级了,就可以用长刀了。
    其实他认为,自己五级就应该能发挥出长刀的大部分威力了,而且,中阶上品的长刀也不贵,才八百灵石,比下品的贵四倍而已。
    不过这点钱,让他还是感觉有点肉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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