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魔,害人为乐。古言,诚不我欺也!
借着老式电灯泡发出的光亮,我看见了正在工作台上,回头对着我微笑的来福大爷。
单筒放大镜,套在了耳朵上,面色,比来喜大娘,更是不堪。起色灰白,双目血红,似乎入魔的程度,更深。
放好大熊猫之后,顺手,将猪小妹的屁股,向上拢了拢,我微笑着向前走去,脚下,一片泥泞,不用看,都是血迹。鬼变成魔,喜好血食,而吃东西的方式,方法又极其粗糙,它们蜗居的地方,能让人心旷神怡,才怪呢。一阵阵刺鼻的血腥气,直冲鼻孔。
我望着来福手上递过来的卡迪龙,不由得愣住了。
这是一块,血淋淋,布满残破的肉丝的骨头。当我是二逼么?
“大爷,你好像拿错了,我的卡迪龙就是前些天,拿过来那个卖相很不错的手机。”我仍旧保持着微笑,似乎什么都没看到那样。空出来的双手,大概比划出卡迪龙的形状来。
“没错,小伙子,拿去吧,拿去吧!。。。”来福空洞的声音,充满着诱惑力。
“错了,给我换~!”我有点生气了。为了卡迪龙,老子已经委曲求全了,这两个鸟东西,还上脸了?
“呵呵呵呵,嘎嘎嘎嘎,大爷年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