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锐,不如我狂纵,所以终究,不是我的对手!”
青荒?雍南王?
听着两人的对话,傲爽一阵陈思,此人,便是与刘歌父亲刘封签订娃娃亲的人。
这两人的实力简直深不可测,竟然能看出对方均是渡过‘三劫难’中的两个,距离圣境不远,不过他们在一百年前应当有些恩怨,不然剑锋绝不可能话中带刺。
“呵呵……”
青荒笑了笑,对于剑锋所说不置可否。
“剑锋,还是剑锋,虽你手持木剑,但却不容任何人小觑,不过……今次,你我二人都非青天择雄的主角,争这些口舌之利又有何意义?这件事,若我说,过去便罢。”
“过去便过去,不过……青荒,我身在南域,可是有一阵子未曾与人交手……”
说话间,剑锋撩起上身衣衫,众人顿时发现,自胸口到腰间,赫然有着整整一排拳印:“一梦百年,弹指挥间,但这排拳印,却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着我,木剑,我要攥得很紧。”
剑锋可以鄙夷剑豪与剑双之间的斗嘴,因为他所处层次,比二人要高,可换做青荒,则又是一片地,一方天,两人实力相近,更有多年前的恩怨,这次见面,可说是冤家路窄。
“有意义么,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