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保住了…”
刘三爷一愣,崔平给刘三爷点了一支中华,然后拿了瓶矿泉水递给刘三爷。自己也点了支烟:“大意了,没有想到居然有这个畜生…”
刘三爷一听急忙问道:“那是个什么东西?”崔平白了一眼刘三爷:“二爷走南闯北,难道不知道尸犬么?”
“什么?”刘三爷一惊,头皮一阵发麻?尸犬,就是自幼吃尸体长大的狗,由于尸体上都有一定的毒素,所以吃了尸体的狗一般在眉骨处都会长一个肉瘤。
这种东西在动乱年代比较多。没有想到现在居然能碰到,而且差点要了自己的老命。“这只尸犬长着两个肉瘤,看来至少有五十年了…”
狗一般的寿命最长也就是二十年,但是这种自幼吃尸体长大的狗往往能活三十年。这种活了五十年的,一般都是凭着超级的嗅觉,寄生在古墓中。
因为古人在下葬的时候都会把自己喜欢的东西一起陪葬进去。特别是一些信道的古人,在墓里都会放上自己生前喜欢的丹药。
所以能活五十年左右的尸犬,都能准确的知道这种藏有丹药的古墓,这也就是崔平为什么想弄一只来养的原因。
崔平看着刘三爷道:“三爷今天晚上受累了,休息一下,等过几天我们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