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重生之蜀山混元 > 正文 第四卷 第十二回 误伤人身陷囹圄
病故之人是在玉清观受辱,心中不由窃喜。他们知道玉清观的底细,向来视为眼中钉。便顺水推舟怂恿二人的随从去官府告状,只说是玉清观不守清规,仗着妖法害人。
    几个随从因为主人无端亡故,日后难以交代,只得一口咬定是玉清观的尼姑暗使邪法妖术,勾引不成,乃杀人灭口。
    当即请人写了状纸,将玉清观一应可疑之处,加油添醋,发挥了一番。等到天明,将状纸递到成都府衙。
    成都知府听说两个应试的生员,无故害病而亡,又值乡试在即,省内数千士子聚集于此,怕一个处置不好,惹得士林公愤,官运受阻。 乃先入为主,断定玉清观行法害人,当即签下文书,命两班衙役,捉拿庵中大小僧众。
    这帮公门中人,最会察言观色、揣摩上意,又是耳聪目明的,知道一些玉清观与慈云寺的恩怨,自然乐得落井下石,对玉清观毫不客气。
    玉清大师也是身在劫数之中,无法前知。等衙役门上门拿人,才觉出不妙,既无法辩解,又不能施法伤人,只好暂避一时,转身遁去,暗中命庵中人等持好护身的灵符,便可保安全无虞。打算见机行事,再将众人救出。
    衙役如狼似虎地在庵中一番搜刮,这才拘拿着庵中人犯,押往衙门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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