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呼之声。
王桀循着声音而去。不久,就见到十余名元兵手执钢刀长矛,正拦住了数十个百姓大肆残暴。地下鲜血淋漓,已有七八个百姓身首异处。只见一名元兵提起一个三四岁的孩子,用力一脚,将他高高踢起,那孩子在半空中大声惨呼,落下来时另一个元兵又挥足踢上,将他如同皮球踢来踢去。只踢得几脚,那孩子早没了声息,已然毙命。
其时蒙古士卒残暴,时常有屠戮汉族百姓之举。他们说是官兵,其实比山贼土匪还要凶残不如。毕竟土匪劫掠只是为财,只要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未必就会送命。可是遇到了官兵,不单钱财保不住,性命也通常难保。百姓们是宁遇土匪,莫遇官兵。
面对眼前的人间惨剧,王桀心中一片冷漠。从小接受的训练,多年的杀手经历,早把他磨练成了一个冷血无情的人。满怀热血的杀手,是活不长久的。他与人交往时,展露出来的温和,只是他的一层伪装。
因此,眼前的景象虽足以让任何还有良知的人义愤填膺,可王桀却并不打算插手。
救这些百姓有什么好处?天下间每天每刻都有被残杀的百姓,我能救多少?这些百姓就是死绝了,和我又有什么关系?这种种功利思想早已融入他的骨子里,成为了他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