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捕猎,而是挑衅。”
“问题是它为什么要挑衅?就因为我们入侵了它的地盘?”
“我们这么多人一起行动,那头野兽怎么有如此大的胆子?”
事实上,人类的身体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孱弱——
人类没有和其他动物一样的厚厚毛发,意味着人类的身体可以快速散热,耐力极佳,可以支持长时间的奔跑与追逐,这一,在普遍讲究耐力的素食动物当中或许还不算特别出众,但在肉食动物与杂食动物当中,人类却堪称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在远古时代,原始人捕猎,往往并非依靠武器杀死猎物,而是依靠惊人的耐力,在长达数小时的长途追逐当中,把浑身包裹着一层厚厚毛发的猎物给活活追到累死、热晕,进而捕猎成功。
要知道一名成年男子的体重大致为六十至八十公斤,力量远胜三四十公斤的土狼,与豹子相当,在动物界中属于大中型生物。
在任何捕食者的眼中,拥有如此体型的人类,都绝非泛泛之辈,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成年男子徒手杀狼、制服豹子的事件屡见不鲜。
那么,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动物如此凶猛,竟然非但不逃,反而过来杀人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