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山贼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没多会儿,就回到了位于山谷中的一处破落客栈之中。
路上肖宇经过询问,得知这伙人大都是附近的破落户,实在是找不到生计,所以才出门当了山贼。
至于这座来福客栈,却是老帮主留下的财产,否则这伙山贼怕是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
“为什么别的山贼都是整天吃香的喝辣的,偏你们这么惨?”肖宇好奇问道。
“大哥,我们也不想啊。”
至尊宝诉起了苦,“咱们这里,平日里几乎没什么人经过,想打劫都找不到人啊!”
听这货絮絮叨叨的说完,肖宇不由哭笑不得。
原来在这个时代,混混和山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所谓混混,其实是一个高危高收入的吃香职业,首先入门门槛低,一把砍刀,一腔热血足矣,其次售后服务好,虽说帮派斗殴中一般最先被砍死的都是小喽啰,但你若侥幸没死,只是伤残了,帮派肯定会妥善安排你——
因为其他人都在背后看着,在这种事上绝不能让兄弟们寒心,比起那些码头抗包的,一旦猝死直接扔进河里喂鱼的苦力,真是幸运了不知多少。
比如肖宇之前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