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说这首诗倾尽了三年的纠结和狂乱,送了出去反到释然了花季少年情窦初开的情醉,了无挂牵。第二天是高中上课的最后一天,大多数人已经没有了学习的心思,班级也分外热闹的像似早市,你一句祝福,我一句嬉闹,真可谓,转眼离别泪未见,焚书忆当年!下午班主任领着63个学生找了一个算是能把菜做熟的地方吧,吃了一顿所谓的散伙饭。与其说是散伙饭倒不如说是散伙“酒”几乎每个学生都喝醉了但还是在那里推杯换盏,而我对酒比较烦感,因为我不会喝酒一喝酒就有被送进医院的危险,同学们也知道我的情况也没人找我对饮,于是我就找了个角落静静的看着这一群高中生耍酒疯,想想也是蛮壮观的。
正在这时我班的一个女生向我走了过来,她叫马芳菲,学习一般但是非常爱臭美(起码在我眼中是这样认为的)站在我面前摇晃着对我说:“渃汐,高中三年咱俩都没说过话,马上就要分开了,你可得记住我这个老同学啊”然后就举起酒杯要和我喝一个。我暗自心想,这大傻妞是喝多了吧,但是我还是以水代酒和她干了一杯,谁知道就在她喝完这杯酒,酒杯还没放下,搂着我的大脖子就是一顿吐啊,那可真是没把我当外人直接当她家亲戚“马桶”了!当时给我恶心的,我了去,此处省略一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