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喝一杯”
两个人重重碰杯。
云鹰端起满杯的麦酒一饮而尽,他擦了擦嘴巴,将酒杯放在桌上,陪酒女一边谄媚夸着大人好酒量,一边非常自觉的拿起酒瓶给两人满上。
云鹰稍微沾点酒就会出现熏醉迹象,不过跟云鹰喝过酒的人都会有深刻印象,这只是骗人的假象罢了,想要把云鹰灌醉比搬山卸岭难度还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我们的任务期限长达半年之久,所以来到沙洲营以后有的是时间。”云鹰又举起酒杯:“这任务的事情根本不用急,杂货店必须要尽快开起来,赚到大钱才是眼前最要紧的事情。”
金白喝光一杯酒,脸也微微潮红,在酒精刺激之下,让他松开很多戒备,身边陪酒女身上香水味也没有刚刚这样让人觉得讨厌了。事实证明,人果然是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只要在荒野里生活一段时间,别说是金白就算是银月还不一样适应
“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废话,当然是还债,这笔债你也有份,所以休想逃”
云鹰会选择在沙洲营开店当然是有原因的,除本身比较喜欢沙洲营未来不排除在这里定居这个额原因外,最重要的是云鹰现在需要大笔大笔钱去还债,他欠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