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医院,要求医院将尸体交给家属,不能耽误尸体火化的“吉时”。
警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求院方不能透露尸体失踪的实情,院方的种种推诿让死者家属愈发的起疑,最后也不知道这消息怎么走漏的,不光是先前的死者家属,其他的死者家属也纷纷闻讯而来,向院方讨要尸体,这事件愈演愈烈,眼见就要演变成为一件群体事件了。
有点扛不住压力的警方犯了一个错误:自始至终都认为这丢尸案是一宗极为容易侦破的案件,7具尸体目标实在是太大,无论运输、藏匿,很难在悄无声息中进行。于是警方就索性公开了尸体失踪的实情,采取了:警方悬赏、媒体公布、群众举报的方式,确保在短时间内破案。正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媒体公布”,算是彻底影响到了当时昌州社会的各个阶层......
如果你这丢尸案的案子短时间内破了,老百姓们也就不会多说什么了,大不了也就茶余饭后添油加醋的聊上两句。可你这丢尸案公开后三天,这案子还破不了,那闲言蜚语顿时四起,社会上流传了各种的版本,据笔者所知的版本就有三个,诸如是偷盗尸体,贩卖人体器官呀、被包子铺整成人肉包子啦、被茅山道士收走成仙啦......版本各不相一,但听来都是头头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