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工或者太监,最好什么都不要管,放任资本自由扩张,而国家真正的主人、老板或者皇帝其实是大资本,所以他们政府官员的腐败很少,因为从一开始,政府就是国会姥爷的执行者。
熟悉美国历史的都知道,美国在经历独立战争、统一战争后的五十年,是它的黄金发展期,在那个阶段,腐败现象层出不穷,怎么刹都刹不住,比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过了五十年高速发展期,它的腐败神奇的消失了百分之九十,剩下的百分之十因为无法消除,干脆将它合法化了。
这是为什么,不是因为民主让官员们得到了更大的监督,当然这也是一方面原因,但更大的原因却是在于民间的资本已经完成了积累,或者说,资本对政治的渗透已经基本完成。当行政者都要听从他们的使唤时,还需要通过贿赂让他们网开一面吗
而在中国,情况则完全不同,首先,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情社会,虽说一直在提倡所谓的依法治国,但事实上民众心中合理即合法的情理法观念依旧根深蒂固。中国人向来追求公平意识,不患寡而患不均,十分看重一件事是否是公平公正的,这便是情理法的公平意识体现。
同时,因为追求公平,加上都有种“我命由我不由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