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保安,后来有战友说有单生意找他合伙。
成刚参加后才知道是暗中做走私生意。开始有抵触,慢慢的发现走私赚钱多,而且来得快,也不去计较犯不犯法。
况且,十个当兵九个寇,一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
当兵的在部队呆了两年,没关系留伍,或者出来后没关系搞进哪个单位,退伍后和其他人一个人。部队的生活是不忧吃不忧穿,退伍后,茶米油盐,每一件都是那么重要。
成刚骨子里也不是那种顽固不化的人,走私赚钱多,就算有风险,可是富贵险中求,习惯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是走私的生意越做越大后,当初让他进来合伙搞生意的那个战友暗中黑吃黑。在一次走私货品当中,通风报信让警察在路上守着。当时要不是成刚警惕性够高,早就被抓个正着。
查出是自己人报信,成刚与对方争执,最后失手把人打死。
于是这样一来,成刚开始了他雇佣军的生涯。
“其实这种事谁都没有错,在金钱的面前,有多少人连父母老婆孩子都敢痛下杀手。我这种只是拿钱替人做事,只要不发生危险,不随便开枪杀人。”
说到这,成刚叹一声。回忆总是会让人忍不住感慨,即使这并非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