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到大家一圈甩锅玩,幸福这边也算是勉强准备好了,其实刚才出发去至尊的时候幸福脑子里就想了下。现在倒也不能说是赶鸭子上架。
“首先我们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股权这种东西,应该要看各自方所付出的投入,根据这个投入的比例来确定最后的利润分成,这是我的看法。
这之后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发现者一方和运营者一方,孰轻孰重。
这其中存在成本和风险问题,发现者一方是不需要负担项目的各项开支的,而一切利润都来自风险,这是人类经济社会亘古不变的铁律。
用比较绕口的话来说,运营人是利润的创造者,而发现人是提供这一利润创造途径的让渡方。
如果从这一点出发,发现人付出的也就是他们的股本,应该从这个机会成本的角度出发,也就是说,把这个权利和情报直接拿到公开市场进行出让所能获得的公允经济效益;
打个比方,如果有人能发明一种能让水变成油的东西,他自己不想开发,拿给市场上有能力做这个的能源企业,直接卖专利能拿到的公允专利金,就应该是他跟人合作开发的等效股权金。
那么诸位觉得,这个矿脉如果直接拿到云梦城市场上,能卖出多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