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月,可总觉得离开这刘府大半辈子了般。
宿主她知道自己顺顺当当的嫁给了宋小壮,应该会很欣慰吧。
宋小壮虽然长得瘦小,可满满的一颗心绝对的全都扑在了宿主的身上。
明歌这段日子和他相处,分分钟钟都能感觉到他的那种腻死人一样的爱意,完全是那种一腔热情毛头小伙子的初恋啊。
可要说这孩子是毛头小伙子吧,他在和别人相处的时候,却非常的世故油滑,和人打交道分分钟钟能把人忽悠的和他成八拜之交。
这小男人,搁现代社会绝对是个非常好的传\/销骨干。
两个人进了刘府,得去给郑玉珠和刘翼磕头。
恰好刘翼在书房见客,不在主院!
明歌和宋小壮就给郑玉珠磕了头,郑玉珠赏了明歌一套头面,有问了明歌庄子里的事儿,这才让明歌退下。
秋歌几人也都送了明歌首饰。
尤其是秋歌,大概因为刘翼对她不错,她送明歌的是一套银头面,算是很贵重的东西了。
明歌这一次主要是和郑玉珠请示她以后负责哪一块,因为毕竟成亲了,就不能在房里担任大丫头的职责,早在成亲之前,明歌已经把自己手边的事全部和墨玉交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