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算占据了阎如玉的身体,也活不长久,更别提杀人。
好在,阎如玉的神魂和皮囊,让他能操控自己的骨髓,故此,才能散发出引诱轻歌前来死亡沼泽的味道。
当夜轻歌的气息,蔓延在迷雾森林时,魇知道,他要重见光明了。
焚月殿的长廊里,魇占据着阎如玉的身体,拳头一样大的双瞳散发出紫色的流火,他突地单膝而跪,说:“我只想杀了永生夜。”
轻歌冷笑,“占据我身体,以我之名杀?魇,你可知道,落花城是四星大陆的中州,是这片大陆的顶尖势力所在,永生夜是落花城的王,杀了他,我将永无宁日。”
她不是愚蠢的。
永生夜的强大,非常人所想。
更何况,永生夜来自三百年前,也的确匪夷所思,那么,沉睡尘封了三百年的他,应该更加强大才对。
轻歌心思很简单,她不想走这趟浑水。
魇沉默许久,垂着脑袋,道:“永生夜,我会杀,我的骨髓将要腐朽,一旦腐化,我的灵魂也将不复存在,我只是想暂时寄存于你的身体之中,一旦有了机会,我会离开你的身体,与永生夜同归于尽。”
轻歌抿唇,盯着魇看了许久。
月上中天,幽风伴落